為進一步加強檢察公益訴訟與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執法的銜接配合,以高質效檢察履職為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江西省人民檢察院、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決定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城鄉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
據介紹,專項監督活動自今年2月至12月,聚焦城鄉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領域,重點監督3項違法情形。
第一,破壞格局風貌的行為。具體包括:破壞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傳統村落的傳統格局、歷史風貌和空間尺度,改變與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觀和環境等行為;損害歷史文化遺產真實性和完整性、破壞其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的其他行為。
第二,保護利用不合理、不充分情況。具體包括:未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設置標志牌以及擅自設置、移動、涂改或者損毀標志牌行為;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傳統村落保護范圍內的消防設施、消防通道未按照有關標準和規范設置等。
第三,其他情況。致使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傳統村落等城鄉歷史文化遺產面臨破壞或存在嚴重安全風險的其他情況。
專項監督活動分為部署摸排、推進整改、總結深化3個階段開展。省人民檢察院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適時通過聯合實地督導、聯合掛牌督辦等方式辦理重點案件線索,協同推動問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