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下發《關于優化住宅小區相關規劃管理要求的通知》,提出住宅小區可配建一定比例子母停車位、架空平臺可設置養老托育等公共設施、支持商品住宅開展定制化建設等措施,助力提升建設項目品質。
根據通知,住宅小區配建機動車車位中,允許設置一定比例的子母停車位(在一個停車位中可以前后停放一大一小兩輛汽車的停車位),子母停車位均應按標準車位尺寸設置,一個子母停車位按1.5個標準車位折算;其總量不得超過標準車位總量的5%。同時,允許建設立體停車樓,立體停車樓原則上優先在保障性租賃住房和沿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噪聲較大的地塊或不規則地塊建設;停車樓內可同步設置住宅小區配套的公用開閉所、公廁、垃圾收集房等市政設施。
架空平臺可設置停車點位、公共服務設施、公益性設施以及公共開放空間。架空平臺沿城市界面鼓勵設置公共開放空間或進行綠化景觀處理;在利用架空平臺停放電動自行車時,應明確停放區域且符合停放充電消防等相關要求;利用架空平臺設置的養老用房、托育等各項公共服務設施,應布置在交通便利、環境優美、采光通風條件良好的區域,同時滿足相關技術規范要求。
此外,通知明確,新建住宅小區在滿足綠地率、道路通行等規劃要求前提下,低多層住宅建筑允許設置室外專用庭院(含下沉庭院)。合肥市還支持商品住宅開展定制化建設,在符合相關規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進行定制戶型、定制裝修等。